根据工作安排,现决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初级评委会评审结果进行二次公示。公示期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华体,(中国)官方网站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2021室);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
附件: 2016年度工程系列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初级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华体,(中国)官方网站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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